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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会交流材料之五:加强监管 让惠农补贴落在实处

更新时间:2017-12-15

大会交流材料之五

 

加强监管  让惠农补贴落在实处

 

闫汉晶

 

各位领导、各位委员:

惠农补贴是党在农村税费改革实施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,它是国家实现农业调控、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,对保持农业、农村长期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。全惠农补贴种类繁多、涉及面广,而且补贴数额有逐年增加的趋势,2016年全市惠农财政补贴 53381.71元,2017年惠农财政补贴64330.72元。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关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关乎农业产业的发展,我市在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上经过多年的实践,形成了规范化的补贴申请公示、发放程序,但作为农业县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。

一、有些惠农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,村民了解不够全面。惠农补贴种类多,包括农资综合补贴、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、大豆目标价格补贴、玉米目标价格补贴等各种补贴,在涉农补贴落实的过程中,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惠农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不够重视,没有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,重落实轻宣传,使村民对国家的各种惠农补贴政策了解不充分不全面。特别是一些临时性或专项性补贴政策,如养殖类补贴,这种补贴的补贴时间、补贴对象、补贴条件都不特定,村民对这种补贴了解很少或者是不了解。

二、基础的统计工作不到位,补贴面积核实不准确。我市开荒地部分没有合法的开荒手续,但实际耕种很多年,因为涉及收费的问题,在土地清查时候村民的不配合,导致土地清查数目不准或无法清查。各村使用的土地台账多数还是原始分地时的台账,而村民扩充边角地的现象普遍,有的自行串种耕地,但不到村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,导致实际耕种地块、面积与土地台账不符。在惠农补贴的申报过程中,多数以土地台账为参考,补贴面积核实还不准确。

三、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。各种惠农补贴的政策性文件,一般都要求对补贴的发放对象、金额等予以公示,对公示的地点、范围、时间都有明确要求。在实际公示过程中,有些村干部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不认真进行公示。在各种惠民补贴的发放过程中,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,钻取政策的漏洞,近年来,我市每年都有数起骗取国家补贴的案件被纪检委和检察机关查处。

、缺乏有效的事后监督。各种惠农补贴的政策性文件,很少提及如何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检查。在执行惠农补贴政策过程中,由于事后监督责任不清,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抽查和检查办法。

针对惠农补贴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现提出如下建议:

一、严格执行“一卡通”制度。为了防止惠农补贴被截留,及时有效的把惠农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,严格执行“一卡通”制度。对往非“一卡通”帐户上发放补贴要严格把关。

二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。在公示时,由乡镇干部加强对公示情况的检查,必要时派住乡镇干部利用村广播把公示内容用广播公示,并保证村民能在规定时间内,随时查阅补贴发放情况。

三、加大惠民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。一是要组织乡镇干部深入到田间地头,农民家中,面对面地进行宣传讲解,接受农民群众现场咨询,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惠农补贴的种类、余额、补贴条件等信息。二是扩大宣传范围,提高补贴工作的透明度,通过村广播大力宣传惠农补贴政策。三是乡镇干部利用包村工作等工作时机进行宣传。

四、加强事后监督。在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上,要制定行之有效的事后抽查,检查监督制度。用制度明确规定惠农补贴事后监督的主体形式范围、抽查的比例,抽查的形式,调查的步骤等事后监督制度,真正起到监督震慑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