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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市城区亮化工作通知

更新时间:2015-12-11
市城区内各临街楼房产权单位:
   2008年元旦、春节即将来临,为营造欢乐、喜庆、祥和的节日气氛,市政府要求市城区临街楼房实施统一亮化工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“两节”期间凡临街楼房都要实施亮化,具体亮化时间是:
1、元旦期间:
①2007年12月31日晚16:30-22:30
②2008年1月1日(元旦)晚16:30-次日晨6:00
③2008年1月2日晚16:30-22:30
2、春节期间:
①2008年2月6日-2月11日(除夕至正月初五)晚16:30-次日晨6:00
②2008年2月12日-2月20日(正月初六至十四)晚16:30-22:30
③2008年2月21日(正月十五)晚16:30-次日晨6:00
二、亮化设施严重破损、断空的楼房单位要抓紧时间进行检修,亮化设施必须做到完好整齐,达到亮化效果。
三、各楼房亮化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设专人负责亮化工作。要加强本单位所有亮化楼房的统一管理,按时间和要求完成亮化任务。
四、近期有关部门将对各单位亮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对没有实施亮化和没有按照要求达到亮化效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。